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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目光,老贼了(1 / 1)

听说雷丰收举报自己女儿,老鬼的鬼脸倏然惨白。幸好是夜晚,才没让雷丰收察觉到。

他当然清楚雷丰收所言何事。

他抽一口烟,压压惊。

依然惊!

他再饮一杯酒。

他长吁一口气。

见状,雷丰收笑言:“任何事情都能商量,呵呵,说实话,我也不想毁掉芳子的大好年华,毕竟,芳子——”

他瞟一眼芳子,正怒视自己的芳子,“芳子,未出嫁的大姑娘,漂亮,啧啧,漂亮,唉!”

老鬼,此时的老鬼,完全不是向阳花公园的老鬼,他很世故,也知进退,更知其中的厉害关系。

他斟两杯酒,一杯给雷丰收,一杯自己。

干杯!

他一饮而尽。

他摊牌:“说吧,要钱,还是要鹦鹉。”

雷丰收也一饮而尽,然后抽口烟。

他吐几个烟圈,笑言:“鹦鹉,那只会说话的鹦鹉。”

老鬼一怔,诧异的神情,说:“会说话的鹦鹉,不是在你手上吗?在小树林,你也没给我啊!”

雷丰收对着他的糙脸吐一口烟,耻笑:“老鬼,都什么时候了,还给我玩心眼儿?百分之百是你派人偷走鹦鹉。”

老鬼本想狡辩的,但雷丰收用色胆包天的目光瞟一眼芳子后,他便老实了。

他叹息一声:“鹦鹉的确是我派人偷的,但那只鹦鹉我已经高价卖了。”

顿了顿,他打包票,“你放心,除了那只鹦鹉,你随便挑选。我家的鹦鹉,你随便挑选。”

他的话,雷丰收肯定不信。他准备将计就计,看看老鬼家里究竟有多少鹦鹉。

于是,他点了点头。

老鬼带着他走进厢房。

厢房内,有一架衣柜。

打开衣柜门,有一个地门。

他们顺着地门,走入地下室。

老鬼打开灯。

昏暗的灯光里,雷丰收观察地下室:

这里,足足有三间房的大小。

地下室内,全部是鸟笼,鸟笼里,有各种的鸟,包括鹦鹉。

然而,鸟们却无一鸣叫。

雷丰收诧异,问:“鸟都是哑巴?”

老鬼指一下鸟嘴,解释:“全用细绳系上了。”

雷丰收心道:老鬼个鳖孙,又是衣柜门,又是地下室,又是噤声的,玩谍战啊!

他假装欣赏鸟儿,却暗暗寻找那只会说话的鹦鹉。

鹦鹉有,有十几只,却没有自己想要的。

他不相信老鬼会将那只鹦鹉出手。

于是,他东拉西扯,想套对方的话。

老鬼也是老江湖,言谈举止,滴水不漏。

而且,他再三催促雷丰收挑选鹦鹉。

所有的鹦鹉,都不会说人话。

雷丰收假装挑选一番后,最后要求老鬼归还那只会说话的鹦鹉。

老鬼依旧坚持之前的说辞。

雷丰收冷哼一声,从地下室上来,又走出厢房。

他去主房寻找。

徒劳无功。

雷丰收狠狠抽一口烟,非常不甘心。

他的目光又落在芳子身上,很贼,特贼,老贼!

他似是自言自语,似是让老鬼听,说:“芳子这么漂亮的姑娘,不知会便宜哪个骚包,唉!”

这话,让老鬼怒火中烧。

但他现在只能忍,一忍再忍。

他做出了让步,声称,“雷子,你挑选鹦鹉后,我再赔偿你十块钱。”

雷丰收没答话,而是又坐在院里的石凳上,不紧不慢地抽烟。

雷丰收坚信自己的判断,老鬼不会将那只会说话的鹦鹉很快卖掉。

难道老鬼将鹦鹉藏在同伙儿家里了?

雷丰收吐着烟圈,盯着芳子沉思。

老鬼又是一阵惊慌。现在,只要雷丰收看一眼芳子,他就心里发紧。

他又做出了让步,由原来的十块钱变成十五块钱。

这时,芳子不乐意了,她噘嘴责问:“爸,你别怕他,大不了我去坐牢。钱你都给他了,你还咋看病?”

老鬼摆摆手,示意她切勿多嘴。

他征求雷丰收的意见。

雷丰收不想收钱。单说钱的话,十五块钱,与刘岚通过唐雪柳转交给自己的烟酒价值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无论怎样,他答应了唐雪柳,必须完成任务。

而完成唐雪柳的任务,也就必须完成李怀德的任务,即便明知对方利用自己。

再者,他气不过老鬼偷自己的鹦鹉,必须拿回属于自己的物件。

雷丰收猛抽一口烟,再狠狠吐出去。

他扫视院内——

目光落在杂物间。

老鬼也意识到了,便为他斟酒,“雷子,来,喝酒、喝酒!”

他的热情,隐藏着惊慌。

雷丰收弹飞烟屁股,起身走向杂物间。

“雷子,喝酒,喝酒!”老鬼抓起酒壶,劝阻。但他随之摇晃酒壶,嘟囔一声,“壶里没酒了,我去添酒。”

话毕,他径直步入主房。

而雷丰收,则大步流星闯入杂物间。

杂物间内,雷丰收在一个破木柜里寻到一个鸟笼,鸟笼里是鹦鹉,那只会说话的鹦鹉。

雷丰收提起鸟笼,二话不说,就要回家。

老鬼再三阻挡,可怜兮兮的表情:“雷子,聊聊,咱哥俩儿好好聊聊!”

他一个五十来岁的人,不惜与雷丰收一个小青年称兄道弟。

雷丰收心道:反正鹦鹉也到手,何况,自己手握对方的把柄,谅他也不敢肆意妄为。

于是,他重新坐在石凳上。

老鬼无比热情斟酒。

甚至,还有菜。

菜,很简单,一碟咸菜。

老鬼也感觉咸菜太掉价儿,便吩咐芳子去炒菜。

芳子虽然不满,但依然照做。

这边,老鬼又是斟酒又是敬酒。

为了讨好雷丰收,他低三下四,如祥林嫂一般诉苦。

在他的诉苦中,雷丰收获悉,老鬼真名是“那隆福”,竟然还是前朝皇亲贵族的后代。

他女儿芳子,全名是“那云芳”。

父女俩,按理生活应该不错。

老鬼有一份扫大街的工作,居委会按时发工资。

那云芳则是食堂的职工,工资也不菲。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老鬼患病了,不治之症。

老鬼的意思是,活一天赚一天。

那云芳却执意要治疗。

当然,她也清楚,治病需要花费许多钱,于是,她便在周末去野钓,然后卖给自己所在的食堂。

担心被认出来,她每次去都戴着斗笠,蒙着面纱。

许多次了,她都安然无恙。

这次,栽到雷丰收手里。

说到动情之处,老鬼是老泪纵横。

雷丰收心软了。

他嗞一口,饮一杯酒。

他递给老鬼一根烟,点燃。

他再为自己点燃一根烟。

他吐出一串烟圈后,准备告知老鬼,自己不但将鹦鹉还给他,还发誓不会举报那云芳。

其实,他本来也没打算举报那云芳,他就是吓唬老鬼的。

就在这时,他感觉头晕眼花。

他拍拍额头,摇一摇脑袋,“这点小酒,不该喝多啊!”

“不是喝多了,而是我下了药!”

老鬼露出狰狞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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