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1 / 1)

宁兰想起了五年前,红梅树下两人初见。冬日寒气四溢,柔软的衣裙顺着握书的姿势堪堪滑下来,在寒冽的梅香中露出一截手腕。她正要整理衣袖,听到脚步踩在枯枝上的声音,侧头,第一次在无边梅海中见到翩翩少年郎。

少年矜贵,目光落在她手中的书上,似有些诧异小小年纪的姑娘看老庄,问她在看哪一章。

她看出了他的疑惑,不答反问他如何保有百年将门的功勋、不为功名所累。

他回答她,只要能够安定九州,一人身死无悔。

只要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纵然会被猜忌,那是值得的。

她当时觉得他幼稚。

如今他荡平了前梁分封掳掠,减少税负,在大战后使大凉休养生息。观望中的周边小国见识了霍氏军队碾压南梁贺兰氏的快准狠,失去动兵作乱的勇气。

半年光景,大凉内政改革推行,虽然税率降低,但百姓种植产量提升,商贾经商体量扩大,总量的税负在年末库银入账创近三十年来中原新高。且新政的影响还在逐渐深远,其威力更惠及将来。

小国错过了结束纷乱国力不稳时殊死一搏的机会,之后只能在大凉的国力下臣服,增加税贡,不敢再起兴兵事的念头。

其实曾有朝臣建议凉帝一鼓作气,将周边小国纳入大凉版图,以绝后患。

凉帝道,小国之外,更有小国,既民有所乐,若穷兵黩武,将一生杀伐,反失本心。

他的本心是什么?

初见时,她觉得这个少年好看极了,但说的话颇有些“何不食肉糜”,以为他是洛阳的勋贵后代,并不知战场残酷,因此说出“身死无悔”这种话,好不体谅将士。

后来知道他真实身份,他自己便是经历过其间滋味的,等到他离京平叛。十五岁的年纪带着霍家军从血浪里拼杀出来,一战将西域三国横荡出塔格沙漠,继祁连山之役后,以五万对战敌人十七万联军,以少胜多驱除外侮至国境线外,维护大梁边境安宁。

镇北侯按兵不出,就等着靠边乱在梁帝面前要兵要钱发展势力,边关逐渐十户九空,民如粮米被打秋风的外骑杀掳。朝廷不见,或见了也觉得不值得为边民再加军饷,竟然与镇北侯互相讨价还价。

十五岁的少年挺身而出、整顿霍家军领兵上战场。他是凉州嫡系唯一的传人,叔伯兄长多半死在惨烈的祁连山战役之中。如果他死了,霍氏一脉将就此断绝。

但他没有退后。在祁连山战役之后,不过近十年的时间里,尚未完全长全的少年又扛起霍氏的旗帜,没有向朝廷扯皮要兵饷,凉州内政改革蓄钱,自供霍家军与边国交战。其后聚集兵民,修立关隘,肃清外敌。

一步一步,将边关百姓的家安了下来,不用再担心每年秋天被像牲口一样掠夺走给敌人充当“过冬物资”。

她后来知道霍起是不喜欢杀人的。这些年他背负着战□□号,凉州军士、百姓信任依赖他,但是他实际并不喜欢杀戮。

只是为了更多人能够不活在血腥里,他不得不去做。这是他的使命感。

如今,褪去了少年青葱的他实现了他当时的诺言,带领着大凉的士兵,给四海带来安宁。凉朝蒸蒸日上,而她,也终于慢慢想起了多年前的少年郎。

初识少年佳意气,玉帐夜分弓,鞍马踏霹雳。千里风飞雷厉,快剑惊雷霆,旌旗慰魂英。

渐当故里春时节,帷幄指掌,沙堤归去。为有幽思歇故里,归去来、莫教子规啼。洛都一夜风并雨,花慢发,人归语。

洛阳很多年没有这么多赤红的锦缎妆点了。

前梁太子的婚事与之相比不值一提,就连梁帝十几年前封后,也是按照礼仪循规蹈矩地履行规矩而已。

新帝登位之后厉行节俭,约束贵族攀比,众人都好奇他自己的婚典准备怎么装饰。

没想到新帝对他这位新妇,不仅将仪典事事过问极其重视,更从以前做世子时的庞大积蓄里拿出一块,补贴本已隆重至极的封后大典。

大臣们看新帝,感觉脸好疼啊。

说好的畅行节约呢。

自己每年少穿几件龙袍,给皇后的凤袍却做得这么华贵精致,珍宝明珠散落其间,就连衣帽局的宫女私下都咂舌。

多少年没见过这么大尺幅的软红凤穿牡丹蜀锦了?蜀锦本就珍贵,这幅缎面的织缎还要把金丝和缎线劈到不足十分之一的头发丝,织出来光华闪动,摸上去却柔软异常,就为了肌肤细腻的帝后穿着时不会磨伤皮肤,织起来比普通的蜀锦要多花费十倍的时间和功夫。

宁兰第一次试衣袍的时候也惊讶了,她虽然自己不擅长女红,但是出身摆在这里,有祖母的教导,是识货的。

她小心摸了摸柔软的锦缎,问:“阿起,这么大一块软丝蜀锦布料要织好,少则五年,多则七八年,你怎么会那么早以前就开始准备成婚的东西?你小时候也太想娶夫人了吧。”

被叫到的男人俊脸微红,摸了摸正在看的盖头的宝石花朵,又摸了自己发烫的耳垂:“因为刚认识的时候看你很漂亮,想给你买漂亮裙子。恰好蜀地出了这一块布……我当时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用上,就先买了留个念想。”

宁兰有些奇怪:“为什么会想给我买漂亮裙子呢?而且你,后来还送了我好多衣饰发簪啊。”

男人怜爱地摸了摸她的脑袋:“我有一次看到了你参加春日宴会的时候,很羡慕地看着元露的牡丹裙,凑过小脸轻轻地闻了一下,又不得不装出自己也很开心的样子,觉得好可怜……我问了她的裙子是皇后表姐送的,因为想让她给自己做儿媳妇。我就想,我也可以给你送裙子,我……”

宁兰笑:“你也想让我给你做儿媳妇吗?”

男人轻轻看她一眼。

宁兰继而想起他那个时候送给自己的东西都石沉大海,又被去信拒绝心意,心下一软,对他招了招手。

霍起慢慢走过去,宁兰忽然抬手抱住他的脑袋,拍了拍:“阿起不难过哦,以后曼曼疼你。再也不会把你送的东西弄丢了。”

男人被她像拍小狗一样拍到脑袋,错愕了一下,接着眼尾一弯,也跟着她笑了。

“那曼曼要一直疼我,不可以变心。”

真正到了帝后大典那天,宁兰还是从行竹激动到发颤的声音中才听到了场面有多么宏大。

她自己?

她盖着柔软的丝绸盖头,盖头下面还有凤冠的珠帘,睁着眼睛只能看到盖头露出脚下那一块风景,随着凤撵的挪动,入目都是红色。

这些红色竟然无一分偏差,抬凤撵的宫人踩的地毯是红的,散落在地毯上的绒花是红的,就连铺地的碎金屑也被染了红色的汁液,更不用说她手里握得扇柄也是红的,扇面的图画也是红的。

衣服首饰妆面更不肖说,行竹来扶她的手腕上都系着红纱。

宁兰简直要被目之所及的铺天盖地红色晕眩了。

因为帝后大婚的仪典非常复杂,她也是寅时三刻就起来沐浴熏香,浑身涂满牡丹汁液的香膏,等全身按热吸收后又洗掉,还吃了一块带有花香的糖,现在一说话馥郁含香。

她觉得自己像一朵即将盛放的牡丹花,被担在鎏金嵌红的托盘上,正要奉给年轻的皇帝享用。

事实上,她今天确实所有地方……是真的所有地方都被抹上了香膏,孔嬷嬷低低说了很多,她一知半解。

她一直对于自己和霍起究竟有没有行房,其实犯迷糊。她觉得他们已经亲密至极,可是按照嬷嬷说的,他们还可以更亲密?

那里抹的香膏和身体其他地方的不同,虽然洗掉,但是一直有一点油润的感觉在,令她有些不自在。

可是她不能乱动,虽然没有人被允许抬头仰望她,但是万一有人不小心看到她乱蹭,肯定会嘲笑新帝娶了一只小奶狗,到处乱蹭礼仪不周。

她感觉凤舆穿过了一重重宫门,她以前是以臣女的身份来到这里,现在却要成为主人……感觉新奇,又有一点恐慌。

她以往只能去太后传召的几个地方,后来霍起出来找她的多,她也没有在皇宫里到处走过,这个建筑群……居然这么大。

她不知道铺这么多红毯要花多少钱,她粗粗估略,一扇门到下一扇门之间经过的地方不会比弘安侯府前面的西长街短,她看过仪典的单子,她要过九道耸立的定鼎门一样的大门,每道大门之间又有五到九道这样的小门。

宁兰咂舌,整座一望无际的洛阳城,一半的街道都铺上红毯,是什么样子?和宫里这曲折繁复的距离才差不多。这要花多少钱啊。

如果她能够不戴珠冠和盖头,她将会发现,除了地毯之外,从弘安侯府到皇宫路旁的树冠,不论多高,都扎上了金丝攒珠的绒花,每一朵的花芯都是淡红的异色珍珠,触目所及皆是喜色。

迎亲仪使是新帝尚未成亲的兄长霍宁,其后正副使以彩舆承册宝、陈雁,之后礼物如玉帛器皿绵延数十里。

终于,凤舆停下,在帝王要接她去行庙礼时,少女握住他的手掌,忽然紧张地踩到了自己裙子,步伐被打乱,向下一倒轻轻扑进了他怀里。

等候行礼的命妇们低声交谈,行礼官勒令她们停止出声。

霍起隔着珠帘,轻轻抚住少女的脸颊,低声问:“曼曼,怎么了?”他以为她急着走,是临阵要反悔逃跑,心里有一些晦涩。

少女却握紧了他的手,慢慢道:“阿蛮哥哥,感觉像做梦一样,曼曼紧张地都没有力气了。”

他闻言展臂将她抱下凤撵,宁兰惊慌地张大了眼。然而命妇已经不敢再议论,心里只剩对这位俊朗又有手腕的帝王竟如此喜爱帝后的羡慕之情。

将人抱到地上,两人并肩走了一段,因为宁兰可视范围小,霍起伸手握住她的小手。

宁兰问:“今天的用具好复杂,是不是花了很多钱啊?”

霍起失笑:“只娶一个,还是娶得起的。多了真没钱,所以你嫁了我可不能跑。我再娶不起第二个啦。”

他引着她走过一小段殿外的路径,进了廊沿,没有外人能看到的私密空间,便将少女抱起,惹来一声惊呼。

“阿蛮哥哥!快放我下来!这不合礼仪!”

男人“嗯”了声,却直到两人更衣重新行庙礼,要出现在众人之前的下一刻,才让小姑娘的两只脚又重新着了地。

她明明很厉害的,却被他抱着像是很娇气的样子。

两人的姓名在宗庙中昭告天地。宁兰知道霍起的家人、自己的父兄堂姐一定都在看,也许上天不灭的魂灵也在温和地注视着她。

重活一世,这个人保护着她、支持着她,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也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她没有很远大的志向,但也想支持他想要为其他人带来平安幸福生活的理想。

帝后新婚当夜,当象征着皇后元贞的喜帕被奉到太后的寿安宫里时,太后正在数落风采不减的太上皇、曾经的凉州王。

“胡闹!你居然答应弘安侯如果起儿不在了就让宁兰改嫁?那人家听说我儿在沙漠不行了,和贺兰家的死鬼在一起,我们有什么好说的?你这个老糊涂!”

太上皇苦恼道:“也不是我要答应的,是你儿子自己提出的……而且当时说的是改嫁给霍宁,肥水不流外人田,也没想到贺兰筹就……”

“胡闹,胡闹!爷俩都胡闹!这下儿媳妇花天海地沾别的小男人,我也没脸说她了!”

等到阿布从行竹手里接过白色的绸布,托上来呈给太后。

太后一愣。

她起初以为是儿子自己割了胳膊的血,但她毕竟是过来人,看了片刻。

她知道霍起的性格,若是没有落红,最多自己割一下手臂,以免别人议论宁兰。断不会做出再找别的女人混淆元帕这种费力证明给她看的事来。

阿布道:“行竹说,这帕子是原原本本,没有任何其他人动过的。所以……”

琰王府的侧妃宁莲本来没到生产期。只是宫里夜半来抓人,她素来小心易受惊,听了兵甲声以为是来抓自己和贺兰玺的,抱着他呜呜地哭着,襦裙见了红。帝后新婚后半夜刚刚睡下,又被这事吵起来,他们都不能进产房,宁兰连忙派千金科的太医去琰王府。

当天夜里元露被抓进宗人府。她本是料定霍起早就占了宁兰的身子,她这么编排,就算宁兰和贺兰筹真的没有什么,被囚了这么久,怎么说得清?反正失去了第一次,后面有没有第二次,是和谁,她没有办法自证!

怪就怪她自轻自贱给贺兰筹做什么侍妾。

万没想到,不光贺兰筹顺着她的意,就连霍起也一直没有取走宁兰的元夜。

元露起初是抵死不招的,上了三套刑罚,身上流着血,却是咬紧了牙不肯说。

这种事,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只要她忍着疼不招,太后总会怀疑忌惮的!有这份怀疑,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她就有机会翻盘!

直到从主审官的口中听到太后已经确认她说了谎,结合今天帝后大婚的日子,元露愣了一会才明白过来。

他们怎么能……他们怎么能不□□她那么妖媚的身子!

宁兰难道不是靠自轻自贱身体把他们迷得神魂颠倒?难道不是因为她元露自尊自爱,才没有宁兰得男人青睐?

她不如宁兰?她怎么可能不如宁兰?

她只要动一动嘴,在围场魏妙妙就对宁兰的马匹做了手脚,可惜宁兰居然没有死,霍起救下了她。她煽动虞安安和宁兰在夺取太子妃之位上的敌意,谁想到当她带着贵女们去岚烟馆打叶子牌时,开门看到的竟然是虞安安衣冠不整。她挑逗二哥在于阗使臣比武后的帐篷玷污宁兰,没想到最终中招的居然会是三公主。

不过就是宁兰去江都那段时间,她忙着修复自己的头发和名声,稍稍放松了一个多月,宁兰居然就攀上了霍起!

霍起是谁,什么时候对贵女有过温柔神色。为什么偏偏要喜欢她这个不贞的女人!

为什么不论她怎么阻碍宁兰,最后输的都是自己?难道宁兰不是空有美貌、样样不如自己、还性情轻佻**于男人的吗?

感情她一直都在自不量力,她根本不是宁兰对手?

其实宁兰并没有元露说的那么糟,也并没有她以为的那么厉害。

如果元露可以专注做自己,不要从一开始就偷宁兰的东西,也许宁兰与霍起早已一道去凉州成亲,元露自己却可以名正言顺成为东宫正妃,贺兰筹孤掌难鸣,也未必会反。

但是现在,一切为时已晚。

因为霍起刻意怜惜,只按照成亲的规矩索取了一次,宁兰第二日天光刚亮便醒了。

她紧张道:“要去给长辈敬茶,你怎么不早点叫我?”

霍起抱住人亲了一下小脸,热扑扑的,软糯糯的,好喜欢,又亲了一口。

“昨夜为莲儿生孩子,你就没怎么睡,好不容易才睡了一个时辰,我怎么舍得叫你。”

想到这,宁兰也有些开心:“莲儿真厉害,第一胎就是儿子,虽然现在不让分封地了,但是田庄也够她吃啦。你外甥以后爱做什么做什么,莲儿估计懒得理他了。”

霍起抱怨道:“有的女孩真坏,用完了男人就扔。有了宝宝就不要夫君,阿玺这下有苦日子受了。”

他圈住宁兰的腰,轻轻摸了摸,还是平的,但要先给自己争取地位:“我们曼曼才不会这样,就算有宝宝了也不会抛弃夫君,对不对?夫君永远是你最重要的人,要比宝宝排在前面的,对不对?”

宁兰皱眉:“还说呢,吃了那么多忘魂散,我都不知道还生不生得出来。我好担心。”

太医诊了脉,两人去更衣,的确是没怀上。

行竹安慰,一般都要十几天才能诊出来,不要着急。

宁兰摇头:“不是,真的没怀上,我能感觉到。哎,你不懂,昨天阿起根本就不行。”

刚束好腰带净了口过来的年轻帝王就听到了这么一句。

霍起本来是因为她初次承受,才强制压抑自己,只慢慢地一次便收了。没想到似乎让小姑娘产生误会了?

他压了下眉毛,什么也没有说。

毕竟这种事情,用说的是没有用的。

两年之后,当万众瞩目的新朝小太子抬起肉嘟嘟嫩生生的小脚从正在为娇妻念情诗的帝王胸前踩过。

娇嫩的少女挽过一缕如墨的长发,捧着自己又大起来的肚子,轻轻叹了一口气。

她刚成亲那会,怎么会觉得霍起不行呢?

他岂止是行,他简直是太行了。百发百中,一年怀两。

虽然宁兰被霍起天天强行陪着锻炼,生第一个孩子的过程其实并不算非常痛苦。

可是她本来就不爱念书,他的功绩是一统南北,新政惠及百姓,史书会怎么记载与他相配的她呢?

以后千秋万代,史书工笔,记载起开国皇后,会不会说她特别能生啊。

可是想一想,她与他的千秋万代,又会觉得……实在是很甜蜜、很幸福。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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