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之城 > 游戏竞技 > 雨夹雪时代 > 第十四章 余飞教授的怪癖

第十四章 余飞教授的怪癖(1 / 1)

原以为第二天见到司徒若飞会有一系列尴尬的场面出现,结果大大出乎意料之外。司徒若飞似乎根本没把醉酒失态一事放在心上,见面时,一如继往的大大咧咧。我怀疑她有健忘症,否则就是在刻意掩饰自己,不过,既然人家表现如此从容。我又何必庸人自扰呢?于是顺水推舟,搞得跟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似的。直到我问起季敏佳时,她的脸上才闪过昨晚酒桌上的神色,于是小嘴一翘:怎么?才一晚不见,就想她啦!我讪笑不答。她又皱了皱鼻子,淡淡说了一句:人一大早就走了,好像她舅舅公司有事吧。我心中顿时泛起一阵惆怅。司徒若飞大概是看出来了。既然喜欢人家,大胆表白就是了。错过了机会,到时后悔莫及哦。她说这话时嘴上还冷笑着。但笑的很不自然,没等我接话,她便转身走了。瘦削玲珑的背影少了一份往日的活泼与张扬,却多了一丝忧郁与伤感。我发现自己的解读似乎有些残忍,我明知这个女孩深爱着我,可还在不断地伤害着她,她着实是个宽宏大度的女孩儿,若是换了我这个小鸡肚肠的,早就给他准备几碗板刀面了。

上午是两节文学概论课,讲课的是一“糟老头”,其“糟”在于不修边幅,不剃胡须,不剪指甲,不换衣服,以至于一年到头篷头灰面满腮胡茬指甲发黄外加一身蓝布中山装,衬衫领口早就积了一层黑垢,板硬板硬的,上衣对襟还掉了两粒扣子,两只袖口油晃晃的,怕有好几斤重。都说古怪人皆是“大行不顾小节”之辈,自打上了大学算是有缘一睹在世圣贤之风范了。这老头上课有一特点,就是纯粹照本宣科并且还不停地让你记笔记,其频率大有赶超电视剧插播广告之势,没有过硬的腕力基础,一节课下来,准能把你累得吐半截肥舌。明知苦不堪言,你还就是不敢怠慢,因为期末考试就等着他老人家给这些笔记划重点呢。尽管这老头有很多不是,但我并不讨厌他,甚至觉得他有不少可爱处。譬如他有时叫人回答问题,总是喜欢在学生的名字后面加一个“同志”。记得上大一时有堂课他提问我,当唤我为“腾翀同志”时,竟令我诚惶恐地差点没掉下两大颗感动的泪珠,太难得了,试问有几个大学教授如此称呼自己的学生?这还只是一方面。老头子有一辆古董级别的自行专车,浑身上下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有时候他骑着车在校园水泥路上,总会有几个懂礼貌的孩子喊他一声“余教授”(老头姓余名飞)不叫倒好,一叫他便下车,跟你点一点头,笑一下,笑得绝对诚恳,绝非应景之态。然后再上车,行不多远,若再有人喊,他便照例下车,点头微笑再上车。有一次我数了一下,他在不到三十米的路程里上下了六次车。他的这一“癖好”导致凡是知情的学生以后在路上再也不忍心喊他了。由此,我们私底下又把他称为“愚教授”。然而事实上“愚教授”并不愚,他的私人论作已不下十数本,并且他还兼写小说,据说已出版了两本长篇小说,可惜我一直没有机会拜读,实在是一大遗憾。在这个追名逐利之风日益侵蚀着学术文化的大背景之下,余教授仍能洁身自好,秉持自古文人放荡不羁之本性,实为难得。我看余教授经常在校园里独来独往,大有“自古圣贤皆寂寞”之大隐风范。当然,与时俱进的我也只能默默欣赏他,不敢效仿。

上午的两节课余教授并未讲新课,而是布置了一份作业,让我们写一篇小说。诗我倒写了不少,但小说却很少涉猎。我看了看虫子,他正将一篇刊登在《小说月刊》上的小说工工整整的眷抄在自己的练习本上,只不过小说作者的名字换上了他的大名。再看班上其他同学,大多都是在走这条“捷径”,只有极少数在咬牙构思,这几个家伙看来在幼儿园时思想品德课功底打的很扎实。余教授对底下的“偷梁换柱”毫不知情,他正伏在讲台上神色凝重,似乎在思考着某个学术问题呢。

我经过一番剧烈的思想斗争,最终决定还是自己写,不就一篇小说嘛?小case。话虽这么说,可到下笔时,脑子里却尽现不争气的空白。无奈之下只好两眼珠不停地乱转,以期能转出一个伟大的灵感来。莫料轮来转去竟转到邻排的赵清雅身上。自从上回她当众骂我之后,我就下定决心冷淡她,其中包括上课时绝不让自己的目光为这个女人浪费一丁点。但现在却再次落到她身上。我发现她自从兼职模特之后,衣着打扮相当“新人类”了,松高鞋,超短裙,露脐装,甚至连吊带都敢穿,嘴涂的跟刚喝过血似的,眼毛拉得跟针似的,耳朵上也挂得琳瑯满目了,头发染的更是五彩斑斓。

以前虽孤傲冷艳但不乏清纯高雅,如今则怎么看怎么俗,简直就像是从电影中的“春满楼”里走出来的似的。我越瞅越不自在。居然生出一个灵感来。我打算就以赵清雅为原型写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里,她的角色最终被定性为烟花女。不知道这是不是我潜意识里的恶毒报复在作怪。我甚至还不知廉耻地把自己假想成小说里的那位京师第一大嫖客!尽管我努力克制自己不要让小说与“黄色”挂钩,但写出来后还是发现里面少儿不宜的内容过多。但转念一想,小说界正在流行这类题材,怕他作甚。

令我激动万分的是,虫子在看完我的这篇小说之后,竟然向我投来长达三分二十二秒的崇拜眼神,但考虑到他嘴角淌出来的口水量着实大幅超标,因此,当作业交上去时,这篇小说还是被我残忍地砍了几“刀”。

下课时,虫子突然神秘兮兮地告诉我他已在校外租了间房子,并且一脸坏笑地向我透露他已找到了心仪的夏娃。我问是谁?他说是政教系一个女生,长得蛮标致的,还是新生。我便骂他禽兽不如老牛啃嫩草。他不屑地“切”了一声,道:这年头就兴男的比女的大,这叫成熟,女人会有一种依靠感。我哑然失笑,就你这副德性,还能让女人有依靠感?

你小子可别门缝里看人,不信中午到我那儿瞅瞅,不怕把你吓着,我和她已同居一个星期了。

听虫子这么一说,我确实吃惊不小。什么?同居一星期了?这么说那姑娘已被你上了?

yes!虫子得意地朝我扬了扬眉毛,笑嘻嘻地咂了咂嘴,味道还不赖哦!

虫子先生,你可知道我现在最想干的一件事是什么?

什么?

就是扔你小子一吨手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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