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1)

我死了,这就是墓志铭。”

舒兰悲痛中哭笑不得:“这个时候还贫嘴……”

“他要你来做什么?”任天才不相信吴德会发善心。

舒兰无奈地:“劝你听他们的呀,无非是尽情折辱,颜面尽失,以报你当日辱他之仇。”

任天震惊,脱口而出:“我已经什么都答应他了!”

那是为什么?剁下她一根尾指,不就是为了威胁任天?可任天早就屈服,他为什么还要下这剂猛药?舒兰的脑子要报废了:“只是为了报复?只因为那天的丢脸,报复就多多益善?他……他是不是疯了,早就疯了?”

任天全方位赞成她的结论,心有余悸:“你们家怎么让你嫁这种人,你是不是他们亲生的?”

“不发生这么多事,谁知道他的真面目啊。我娘说他能干,以后肯定飞黄腾达。”舒兰也觉得后怕,纤弱的身子颤抖不已。

分开才半月,可任天已经尝尽生离死别,恨不能把她变小,别在裤腰带上随时携带随时拥有,摸弄着她憔悴的小脸,胸中柔情之汹涌,前所未有:“吃好喝好睡好,自己好才能保护好小天,你们好,我才能好。记住了吗?”

“可是我一个人……”

“没用的东西,没有我你就活不下去了吗?”任天疾言厉色:“我能任何时候都在你身边?我愿意老天也不愿意。在家被父母惯坏,出嫁被老子惯坏,你就不知道自己背负点什么?”

舒兰撅嘴,从前她只要一撅嘴,任天就不忍心对他发火了:“什么都是我一个人……我怕,我就不能怕么?”

任天确实不忍心,看着满面凄楚的她,掉转矛头:“你给老子好好保养身体,听见没有,老子最讨厌丑女人,见一个打一个!”

“我丑?”舒兰瞪大眼睛,仿佛听了世上最荒诞的笑话。

“你成天忙什么,都不照镜子。”任天淡淡地。

确实很久没有收拾自己,舒兰没信心了,捂着脸,惊叫:“真的丑了么?”

“放心,比买菜的大婶好多了。”任天大笑,牵动胸口就是一阵钝痛,可还是笑,好久没有这样开怀,与爱人亲密无间,不分彼此,为了开心,痛死也是值得的。(虽然如此,我还是不能理解小美人鱼,阿们。。。)

从前他觉得自己喜欢她,就是因为那张俏脸,一颦一笑,风情无限。花解语,玉生香,世界因此而明亮,女人的存在,就是为这世界注入柔情,美丽的事物,没有不占有的道理。可现在,他抱着她,觉得无所谓了,她长得什么样,跟他没有一点关系。真是卖菜的大婶又怎样呢?心比眼睛重要,眼睛最会骗人。越漂亮的东西,越是惑人。

“天哥……谁也不能拆散我们。”舒兰哽咽,眼泪吧嗒吧嗒地。

“谁敢,我看谁敢!”任天梗着脖子,豪气干云。

《吃花禽兽》卫何早 v第 27 章v

是美好,总有破碎的时候,是温情,总有冰冷的时候,是幸福,总有瓦解的时候,所以,只要眼前,不要未来,瞬间欢愉,也是欢愉。

吴德一进来,正好看见他们在欢愉。

舒兰酥肩半露,星眸半开,任天低吼阵阵,激情勃发。这是多么儿童不宜的画面啊,多么的罪恶多么的不可饶恕,最令人无语的是居然是在这种生死离别的情况下!

“咳。”吴德怪腔怪调地:“我来的正是时候?”

舒兰一惊,她背对着闯入者,此时欲迅速弹开,被任天按住:“慌什么,咱们亲热,关他鸟事。”

我不慌,我怕丢脸啊,舒兰终究是没克服心理障碍,嗖嗖几下把衣裳穿好,对于这个温暖的怀抱,却是很没有心理障碍的,任何情况下都沉醉其中:“我听你的,以后什么都听你的。”

吴德郁闷,相当郁闷,主角为什么莫名其妙地沦为局外人?只有天知道:“咳咳,来人,把她带走。”

守卫应声,只见舒兰依然一动不动,稳钻任天怀中,任天呢,大手勉强弯过去,把那小肩膀小后背楼得紧紧,两人眼中只有彼此,哪里是两个人啊,分明早已融为一体。永恒,不过如此。

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不,那太俗气,透着假,我们只要实实在在的,相亲相爱相守。人生太多未知与无奈,只有现在,我们相望,烦恼尽消。太少,太短,太匆匆,可又有什么关系?这一刻,便是一生。

舒兰终究是被带走了,而思念,却是带不走的。

伤口愈合得很慢,十多天,还是不能沾水,不能活动,大冬天的,总是僵硬着手,很容易生冻疮。舒兰还没长过冻疮呢,天一冷,发疼,一热,发痒,一块块的红斑,由红变紫,最后变硬,皮极薄,稍微一碰就破皮,渗出淡黄的脓水。钻心的痒,又是临近伤口,不能挠,忍啊忍,有时嘴唇鲜红,生生咬出了血。

又疼又痒的时候,就通过想任天来缓解痛苦。回忆往昔,他们的小屋,他们的小鹿,他们的天然浴池,他们走过看过的每一寸土地和天空,白云苍狗,夕阳满天,伴随着他们欢愉的山风,春秋冬夏,无边无际。

美是美,可有时,也会潸然泪下。

也许是我过于脆弱,舒兰自责,只是很小的痛楚,放在谁身上,不过就是抱怨几声就过去的事儿,却能引发躯体里所有的伤感,把一切不幸都调动起来,为自己大恸,每当这个时候,觉得世界要完了,所有人都要完了,任它去吧,一起完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还好是间歇的,不然真得抑郁。若不是和任天温情一把,身心平衡,还真有可能改变人生观。舒兰不是不庆幸,还好有任天,还好遇着他,不早也不晚,就是那么个倒霉的时候,现在想想,全是能让人脸红心跳的画面,怎么当时就全是怨恨呢?真是可惜了好场景,本该沉醉其中,好好享受的嘛!

绝望的舒兰又复乐观了,相信任天,相信生活,相信未来。

吴德目的达到,似乎也不怎么再为难舒兰,母子俩得以平静度日。小天长大了,也壮了,会伸手拿东西,不要,就往地上一扔,嘴里会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像在喊妈妈。孩子大了,渐渐断奶,舒兰也就不是天天能看见小天,吴德又吝啬得紧,好像多让这对可怜的母子相聚,就对不起江东父老,要多苛刻有多苛刻,有时喝多了,还跑来发一顿酒疯,或咒骂或殴打,舒兰没少受罪,为了那姓任的爷俩,没办法,忍吧。

“你男人不在你隔壁了……”某日,吴德又喝得醉醺醺,跑来折辱一番仇人家属,拳打脚踢一番,最后小人得志地道:“知道他去哪了吗?死牢,县衙的死囚牢。”

舒兰蹲在地上,护住头,无言。

“一打你就叫得跟杀猪一样,怎么着,这回倒是安静了?”吴德踢一下她的腰板,不轻不重,女人经不起大力,分寸得拿捏着点儿,这个他还是知道的,虽然如此,舒兰还是痛得闷哼一声,柳叶弯眉蹙在一起,诉说着所有的不幸。

任天不在隔壁,不与他朝夕相处,呼吸相闻,对舒兰来说,比杀了她还要痛苦——她终究是离不开他。坏事经得多了,也就不奇怪还有比这更坏的事,还能说什么?命运捉弄人,捉弄的还不够吗?所以沉默,唯有沉默。

“别恨我,这可不是我害的。”吴德俯下身子,轻声:“昨天,有人夜闯我的府邸,探听我的虚实,摸清所有的路径,被我……”故意停下,观察舒兰的表情,看着那双秀眉蹙得更紧了,鼻翼都在一下下地颤动,于是满意地接着道:“被我雇来的高手发现,恶斗一番,负伤,夹着尾巴逃了。”话音刚落,舒兰也随之松了口气,这个周存道,猫有九条命,果然不假。

看着舒兰如释重负的神情,吴德自顾笑了一会儿,寒声问:“你,知道是谁?”

“不知道!”舒兰矢口否认:“不明白不清楚不晓得。”

“是吗?”吴德还是踢刚才那部位,不重,却奇准:“不说实话可是要吃苦头的。”

舒兰整个人痛得往前一栽,脑门着地,咣当一声,配合惨叫:“啊……我又没亲眼看见,怎么会知道。”

“手指头又不想要了,或者说,整只手都无所谓?”吴德眼都不眨,又踢向那一处伤患。

不要,不要砍手……舒兰有一刹那的软弱,伤处麻了,钝了,倒不显得那样难捱。不要砍手,那种滋味,不止是痛,随着那一下无情的手起刀落,整个人从此不复完整,仿佛随时漂浮于头顶的黑云,提醒你的阴雨绵绵。这一处伤口还没痊愈,怎堪再添一处?可一想到周存道,任天唯一的希望,舒兰的软弱统统去了爪哇国,仰起头,定定地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你砍下我的头,一样是不知道!”

“砍你的头做什么?”吴德不踢她,因为有一处要害,根本不用触碰,就能迅速达到目的:“你儿子我好久没见了,让人抱来看看?”

舒兰的表情瞬间凝固,渐渐变为灰败。胳膊拧得过大腿吗?轻则酸痛,重则骨折。有时想,出一口恶气也好,别管什么代价,可是……终究不是她一个人。

“你不说我也知道,周存道,任天的二把手,黑龙山的二当家。”吴德笑得肆意:“你最该恨的,其实是他,若不是他不自量力,企图救走任天,你们这对狗男女还不至于分开呢。”

你才是狗,舒兰腹诽个够,牙也咬得酸了,才算尽兴。压着大哭的冲动,面带调侃:“哦,这个啊,无所谓的啊,反正迟早乾坤会重新扭转回来,错了没关系,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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