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完)(1 / 1)

脑科医生是林行介绍给她的, 水平很不错。见面后她说明来意, 后者马上安排检查。

各种大大小小的项目做完,时间已经过去一整天。医生用最快的速度交出一份检查报告。

“他身体没有问题,各方面功能都很正常。但是大脑看上去有些退化,这让他的智力及记忆力都大幅度减退。用方便理解的话来说, 如今的他有着二十多岁的外表, 智力和情商却相当于五岁的幼童。”

盛钰吉听完心情复杂, 问:“他还有恢复的可能吗?”

“有的, 但是需要监护人有足够的耐心细心,像照顾一个小孩子一样照顾他,慢慢培养。这样在成长过程中,他失去的记忆智力会逐渐恢复。”

“变成原来一样?”

“这个暂时不好判断,就像失去行走能力的人做康复治疗一样, 治疗效果因人而异, 没办法打包票。”

盛钰吉以为自己会很失望很沮丧,但是听完之后心情似乎没有那么差,回头看着在玩医生听诊器的盛如初,唯一的想法是带他去买玩具。

只要是四哥,成不成熟有什么关系?她有足够的耐心照顾他。

“那我让人送来的dna……”

医生道:“我们已经采样对比过了, 确实是同一个人。”

盛钰吉闻言彻底放下心,脑中有一瞬间闪过阿野的脸,但很快就抛之脑后,带四哥回家。

在车上时,她问盛如初。

“四哥, 你想继续住在昨晚那个小屋子还是城市里?”

眼前的四哥毕竟跟当年的不同,说不定他已经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更向往城市了。

她自己已经住得很习惯,但她不想委屈四哥。

盛如初拿着她在医院检查时给他买的玩具汽车,嘴里模仿车子行驶时的声音,玩了一通才说:“我要跟你在一起,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盛钰吉在等他答案,不成想居然听到这么一句,心道自己十年没白等。

既然四哥不在乎住哪儿,那他们就继续在木屋里住段时间,反正网购挺方便的,随时都可以送上门。她还可以利用那儿清净的环境好好照顾他,帮他恢复记忆。

做出决定后,手机突然响了,林行近乎崩溃地说仓库里盛如初的大脑被人调换,不知道偷到哪里去了。

盛钰吉闻言侧脸看向身边的人,微笑道:“他在我身边。”

“啊?”

盛钰吉把四哥突然出现的事告诉了他,林行无论如何都不肯相信。将人类大脑移植到机器人体内已经是件难于登天的事情,他们这样一个,自己跨上自行车,拍拍后座让他上来。

盛如初坐上去,她努力踩脚蹬子,发现居然毫不费力,回头一看四哥的两条长腿拖在地上,几乎是拎着车在走。

盛钰吉:“……”

“还是我来吧。”

盛如初主动提议。

“你会骑自行车?”

十年前的四哥肯定会,但眼前的四哥着实让人无法放心。

盛如初听她这么问,似乎很不服气,夺走自行车往上一跨,“上来。”

盛钰吉耸耸肩,认命地坐上去,高度正好合适。

盛如初学着她的样子往前骑,好好的自行车到了他手中扭成一条蛇,艰难地往前骑了百来米,在盛钰吉的尖叫声中哐当一下摔倒了。

盛如初腿长,要倒的时候直接踩在了地上,稳稳当当,没受到任何影响。

可盛钰吉就倒霉了,她反应慢了一拍,不仅摔倒还被自行车压在下面,疼得龇牙咧嘴。

盛如初慌了,一只手拎起自行车往旁边一丢,蹲在她面前心惊肉跳地问:“你受伤了吗?”

“我腿疼。”

盛钰吉一边说着一边努力翻过身,抬起左脚卷起裤子一看,膝盖处已然青了一大片。

盛如初垂着脑袋,自责极了。

“都怪我,我真是太笨了,连个自行车都不会骑……”

盛钰吉看他这副模样,腿上的那点伤根本不算事,抱着他安慰,像他曾经一样摸摸他的头。

“是我反应太慢,早点跳下来就不会摔倒了。”

“我还是不去了,我什么都不会只会添乱。你自己去镇上吧,我回家。”

盛如初说完起身就要往回走,大个子孤零零的。盛钰吉连忙一瘸一拐跑过去拖住他。

“你要是不去,那我也不去了。”

“你真的不嫌弃我?”

“我永远永远都不会嫌弃你。”

盛如初沮丧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答应她一起去。

但随之又出现一个问题——自行车没有愧对它那一百块的价格,随便一摔链条就掉了。

两人对此一筹莫展,最后决定把车丢在这里步行去镇子上,反正就几里路而已,当散步了。

他们有说有笑地走了好一会儿,盛如初回头时忽然发现她走路一瘸一拐的,想起她膝盖才受了伤,便往她面前一蹲,露出自己宽阔结实的背。

“上来。”

要是十年前盛钰吉肯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以对方的体力被她是轻而易举。但此刻她脑中清楚的记得医生说得话,四哥如今的智力相当于五岁儿童。

谁好意思让一个小孩被自己?

盛钰吉说什么都不愿意,盛如初倔劲上来了,强行将她往背上一背,站起来就走。

盛钰吉趴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背脊上,看着身边风景往后移,双颊滚烫滚烫的,但是舍不得离开,闭上眼睛安心享受他的照顾。

“我真的是你哥哥吗?”盛如初忽然问。

“是啊,怎么了?”

“我可不可以不当你的哥哥?”

“为什么?”

盛钰吉懵了,难道四哥死过一次后突然不喜欢她了?

“我觉得……我觉得……”

盛如初支吾了半天,忽然娇羞起来,把头一撇,“你真讨厌。”

盛钰吉:“……”

她怎么就讨厌了?

两人之间的气氛变得尴尬起来,以至于周围的风景都无暇欣赏。

好在盛如初足够幼稚,不开心的事没一会儿就抛之脑后,又跟她讨论起上街要买的东西来。

抵达镇子上,身边的人变多。两人外形优秀,行为又很引人瞩目,不少人都好奇地看着他们。

盛钰吉不好意思被他背,要求改背为扶,走到了买菜的地方。

那天认识的白头发老头子本来坐在小竹椅上打瞌睡,看见他们走过来,立马打起精神招呼。

“买点菜吗?今天想吃什么?”

盛钰吉走到他的摊位前,蹲下看了几眼。

“你的菜好像比别人的更新鲜一点,干嘛不卖贵一点呢?”

“无所谓,赚多赚少都一样,够我老头子吃饭就行。”

盛钰吉很喜欢他这种悠闲散漫的生活态度,决定以后就都在他这儿买菜。

她挑选蔬菜时,老头子看着站在一旁只顾盯玩具的盛如初,问道:“你是她男朋友?”

盛如初满头雾水,懵懵懂懂。

盛钰吉脸一红,连忙说:“是我哥哥。”

“是吗?挺好……哈哈。”

老头子笑了两声,把最好的蔬菜往她面前推,“跟家人在一起很好,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这镇子上,总是觉得无聊。”

“你要是有空的话,可以去我们那儿玩啊。”

盛钰吉主动提出邀请,说完连自己都感到意外。

当初搬到这里住,为的就是与世隔绝,不要与太多人有接触,安安静静地生活。

不过四哥回来了,他又喜欢热闹,多认识些人也挺好。

盛钰吉买完菜留给老头子地址,说欢迎他随时过去,吃饭也行。

老头子笑吟吟地看着年轻美丽的两个人,眼睛里藏着股终于放下一切的释然。

“好,我一定去。”

“老七,我想要气球。”

盛如初老远就瞥见卖彩灯气球的小贩,瞬间被吸引注意力,把盛钰吉拉走了。

老头子摆弄着摊位上绿油油的蔬菜,叹了口气,用帽子盖住脸,靠在竹椅上继续打瞌睡。

赶集的二人满载而归,回到家后盛如初把气球系在木门上,高高的飘在空中,宛如一盏指路明灯。

盛钰吉用自己越来越娴熟的厨艺做了顿午饭,吃饭时她想起一事。

“四哥,我们明天要开始干正事了。”

盛如初正在啃排骨,吃得嘴角全是糖醋汁,看着她严肃认真的脸,冒出一股不妙的预感。

“什么正事?”

帮助他恢复逻辑思维能力什么办法最有效?盛钰吉采用了医生的建议——做数学题。

盛如初吃吃喝喝玩玩闹闹的好日子结束了,每天被那些题目折磨得生不如死。

第一天,盛钰吉亲手把笔塞进他手里。

第二天,他开始赖床不起,推脱生病。

第三天,盛钰吉准备好题目后到处都找不到人,从床底下发现了他躲躲闪闪的脸。

“四哥……”她很无奈,“这些题目一定要做完的,你也想尽快恢复是不是?”

盛如初捂住耳朵。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盛钰吉又好气又好笑,真是打破头也想不到,自己竟然有满世界追着四哥比他做数学题的机会。

当初她是学渣,他才是学霸。

最后她用一只炸鸡腿把他诱惑出来,强行推去书桌前。

盛如初做得十分痛苦,时不时就抓耳挠腮一番。

盛钰吉督促着他做那些练习题,每过几个月就带他去医院测试,惊喜地发现四哥的记忆的确在逐渐恢复。

期间老头子也来他们家玩过几次,每次都带着一大筐的蔬菜,跟探望饥荒中的灾民似的,将她的冰箱塞得满满当当。

这天下午老头子又来了,开着一辆小皮卡,皮卡上除了一如既往的蔬菜,似乎还有个活物。

盛如初在窗边做数学题,眼尖地瞥见他们,眺望一番后欣喜地冲出去。

“老七你看,是小狗!”

他抱住那个闹腾腾的小东西冲她喊,老头子下了车,把蔬菜往下搬。

盛钰吉本来在钓鱼,闻声连忙跑过来,喊四哥一起帮忙。

“你总是送这么多菜来,还不收钱,该亏本了。”

老头子笑道:“人生难得一知己,亏本又何妨。”

“这么豪爽?年轻的时候是不是发过大财?”

老头子笑笑不说话,小狗摇着尾巴跑过来,闻闻这儿闻闻那儿。

“对了,这条狗是我在街上捡到的,没人要,你们想不想养?不方便的话我留着也行,当个伴儿。”

小狗应该是土狗和哈士奇杂交的,毛色黄中带黑,实在算不上好看,但是性格特别活泼,一点也不怕人,很讨人喜欢。

盛如初抱住它就舍不得松手,盛钰吉摸了摸它的脑袋,若有所思道:

“我以前认识一个人,很喜欢养这种流浪动物。”

老头子喃喃道:“他应该是个好人。”

阿野算不算好人她不知道,只知道他对自己很好,好到让人没有足够的勇气接受。

过去的事都过去了,她如今和四哥在一起,什么都不愿多想。

盛钰吉晃晃脑袋问:“留下来吃饭吗?我昨天钓到了一只好大好大的龙虾,正好跟上次买来的芝士一起烤。”

“那我今天有口福了。”

老头子与他们大快朵颐一番,摸着滚圆的肚皮回家。

时间过得飞快,这一年过得就像蜜里调油,没有一处不顺心如意,没有一处不令人深刻铭记。

当四哥的检查进行了第四次时,他们迎来新年,李泽沈明渊和唐霖等人力邀他们回去过年,实在不行的话他们过来也可以,但是盛钰吉拒绝了,准备只跟四哥过。

大年三十的前十天他们就开始准备,上网买齐所有想要的东西,把床单被褥、窗帘、桌布等物全部换新,还买了两台配置最高的新电脑与vr头盔——最近有家游戏公司出了个新的虚拟游戏,只需要佩戴他们研发的头盔,即刻享受全息游戏的魅力,仿真程度可达百分之八十。

盛如初看到消息后迫不及待地想试试,盛钰吉也很想重温当年他帮自己打垃圾队友时的感觉,便耗资二十多万,买到全球限量一千台中的两台,当做彼此的新年礼物。

过年最重要的自然是年夜饭,在这种特殊的日子里,盛钰吉不好意思秀自己磕碜的手艺,提前从附近的饭店里订了一桌饭,约定好下午送来。

一切都安排好了,她走出木屋,看见四哥牵着小狗在沙滩上散步。

蔚蓝的大海,银白的沙滩,深爱的人。

小狗在沙滩上留下一长串梅花印,看见站在院门边的盛钰吉,欢快地冲她摇尾巴。

盛如初也向她招手,让她一起过去玩。

盛钰吉深深吸了一口气,脱掉鞋子,赤着脚跑过去。

下午餐厅准时送来年夜饭,丰盛到摆都摆不下,不得不将备用的大桌子拿出来摆放在院子里,这才全部放了上去。

餐厅的车走了,盛钰吉看着那些诱人的菜肴,忽然想起一个人。

那卖菜的老头孤零零的,家人都在外面没回来,年夜饭是不是也只有他独自吃?

大家怎么说都相识一场,老头子对他们很好,他们两个人过年又有些冷清,不如把他也一并叫过来吃顿年夜饭。

想到这里,她就问了盛如初的意见。盛如初拿着头盔爱不释手,说她想请就请他没意见。

盛钰吉便打了电话给老头,一个多小时后,他开着小货车来到院外,货车后面装满了鲜花和瓜果蔬菜,还有几桶大烟花,几乎把整个集市都运了过来。

盛钰吉跟盛如初走过去,看清他带来的东西后目瞪口呆。

老头子道:“你们请我一起来过年,是把我当家人看了。我没什么能给的,这些准备自己用的年货就都带过来,大家一起吃吃玩玩,热闹热闹。”

他话都说到这个份上,盛钰吉不好意思推脱,就帮忙一起搬进院子里。

瓜果蔬菜等物放到地窖去,改天再吃,鲜花用花瓶装起来,摆放在木屋各个角落,烟花则搬到院子外面,等天黑后再放。

这座城市气候宜人,即便到了冬天也不太冷,三人只在长袖衬衫外面加了件风衣。盛如初跟小狗玩,玩累了把风衣也脱掉,卷起袖子和裤脚,在沙滩上堆沙子。

老头子跟盛钰吉在院内摆放碗筷,见她脸上一直洋溢着幸福的笑意,忍不住问:“这是你最开心的一年吗?”

盛钰吉毫不犹豫点头。

“我曾经以为这辈子只能在遗憾中度过,没想到上天居然把他送回我面前,了我的心愿,算是死而无憾了……你呢,这个年开心吗?”

老头子勉强地笑了笑,借口去厨房拿东西,避开了这个问题。

盛钰吉没注意,所有的心思都集中在四哥身上,感觉天气凉了点,催他把衣服穿好。

一番忙碌的准备后,夜幕降临了。

远处的村庄响起鞭炮声,太阳彻底沉入海平线,漆黑的天空上繁星点点,闪烁不停。

盛钰吉拆开一串鞭炮,要去门外放。老头子表情很担心,起身道:“我来吧。”

她笑了,“你都七八十了,还让你放鞭炮,像话吗?我来。”

话音未落,鞭炮被人抢了去,连同手里的打火机。

盛如初将鞭炮挂在院门外,拎着有引线的那一头,霸道地说:“谁都别跟我抢。”

最近一次检查时,医生说他的智力情商等数据已经恢复到原来的百分之七八十,记忆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总的来说基本没问题了。

他现在算是一个正常的二十多岁的成年人,点个鞭炮不算什么。

想是这么想,盛钰吉心里还是很担忧,紧紧盯着他,生怕出意外。

啪啪啪……

引线飞快燃烧,点燃了鞭炮,刹那间火光闪烁爆炸声轰鸣。

小狗被吓得躲到桌子底下去,盛如初则捂着耳朵飞快跑回来,笑得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

“快快!吃饭了!”

鞭炮点完,三人开动,小狗也得到一块盛钰吉特地为它点的大排骨,在桌下啃得很欢快。

吃了没几口,盛钰吉的手机就热闹起来,不停有人给她拜年。

老头子与盛如初对视一眼,苦笑一声,举起杯子干杯。

两人都不能喝酒,老头子因为年纪大肝肾功能不好,盛如初则还处在康复期,不宜接触烟酒等物。

他们杯子里装得是老头带来的鲜榨果汁,一口气喝了半杯,老头子擦擦胡须转脸看向他,盛如初年轻的面庞上倒映着灯光,皮肤紧实健康,肌肉饱满富有力量,从头到脚都生机勃勃,与他的苍老形成鲜明对比。

“你记得第一次跟她见面时的情形吗?”他问。

盛如初轻轻摇晃着杯子,看着里面深红色的樱桃汁,眼睛里光华流转。

“不记得。”

“我记得。”

老头子抬头望向海上的明月,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一辈子是很长的时间。”

“是的,所以这是我的荣幸。”

他见过很多人,经历过很多事,走过繁华也踏过荒芜。

他拥有无尽财富、无上荣耀,但记忆中最美好的事,是多少年前初次与她的相遇。

繁花烂漫,碧空白云。

她明亮的眼睛让他一见倾心,再也无法离开。

贺年的人太多,盛钰吉接电话接到胳膊发酸耳朵发烫,趁挂断电话的短暂间隙把手机关机,终于恢复自由,可以继续吃饭了。

她拿起筷子吃了只生蚝,看向二人。

“刚才你俩一直在聊,聊什么啊?”

“没什么,快点吃饭,吃完我们一起玩游戏好不好?”

盛如初帮她的果汁杯满上。

“好啊。”

盛钰吉被转移走注意力,聊起别的来。

一顿饭吃了快两个小时,酒足饭饱后,老头子提出告辞,二人把他送上车,站在小货车外感慨道:

“缘分真是很奇妙的东西,没想到今年会跟你一起过年。”

几个月前他们才刚认识呢。

老头子微笑看着她,眼神温柔似水。

“是很奇妙。”

“那……我们就进去玩游戏了?明天见?”

“明天见。”

老头子挥挥手关上车门,开着老旧的小货车驶入朦胧夜色中。

远处仍然有鞭炮声传来,一颗流星般的光点升入空中猛地炸开,满目璀璨。

盛钰吉想起一事,“我们烟花还没放呢,回来!”

老头子似乎听不见,货车越来越远,逐渐消失在黑暗里。

二人只好自己放,放完就去玩游戏,玩到后半夜肚子饿了才暂停,去客厅吃夜宵。

“老七……其实我也为你准备了一个礼物。”

盛如初放下碗筷,看着她说。

“真的吗?什么东西呀?让我猜猜……该不会是又捡了一枚海螺吧?”

“你肯定会喜欢的。”

盛如初起身去了房间,很快拿着一个小盒子出来,递到盛钰吉面前。

她打开一看,里面是两副红色的针织帽子和围巾,一时间有些疑惑,但是随即就想起了一件事。

她跟四哥第一次共度新年时,去餐厅吃了好吃的,买了红色的帽子和围巾去滑冰场滑冰。

四哥今天送她这个,难道说……

“老七。”盛如初帮她戴好帽子,温柔地抱住她,“我回来了。”

盛钰吉鼻子发酸,泪如泉涌。

四哥回来了,这是她这辈子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

时隔十年,两人终于又一次共度跨年之夜。后半夜他们没再打游戏,而是在沙滩上摆好躺椅,依偎在一起看星星。

盛钰吉把期间发生的事告诉了他,盛如初满满都是愧疚,搂着她肩膀的胳膊收得更紧了些。

“真希望当时我在你身边。”

“我把001弄坏了。”

“我们可以努力修好他。”

“但是现在的科技水平做不到……”

“那就等,连我都能回来,奇迹一直存在不是么?”

盛钰吉经他这么一说顿时释然了,只要她还活着,就有重新见到001的机会。

毕竟奇迹一直在发生。

两人不知不觉睡着了,夜里风冷,盛如初醒来摸摸她的手,轻手轻脚地抱起她放到卧室床上盖好被子,自己也睡了上去,相拥而眠。

翌日早晨,他们打算去市中心的大超市逛一逛,顺便去新开张的游乐场玩。

但是即将出发时盛钰吉接到一个电话,是镇子上的街道办打来的。

她很困惑对方为什么会有她的号码,街道办解释道:“我们在吴城的手机上发现你们有过通话,请问你是他的朋友吗?”

“吴城?”

“住在镇子上的孤寡老人,来这里不到一年,靠卖菜为生。”

他这么一说盛钰吉立马想起来了,点头道:“是朋友,怎么了?”

“他死了。”

吴城死在了大年夜里,死因是脏器功能衰竭,当邻居发现他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僵硬了,据说根据被发现时的姿势分析,他死前应该是在写什么东西,手里还握着笔。

吴城为人随和,朋友却很少,来这里快一年也只跟盛钰吉有来往,其他人都是点头之交。

他跟盛钰吉说有子女在外地,但是经过调查,他根本没有什么子女,甚至连正经户口都没有,户籍系统上查不出有这么个人,似乎是凭空冒出来的。

他住得房子倒还不错,是镇上人家自己造得别墅,被他给买下来了,据说花了一百多万,但是里面空空如也,家具只有最基础的床、桌椅、衣柜。

盛钰吉接到电话就跟盛如初赶了过去,抵达时街道办的人都站在屋外等她,看见她来松了口气,将一个信封交给她。

“他没有家人,朋友也只有你一个,遗产就交给你处理吧。”

“遗产?”

“这套房子,一千多元现金,还有……一张纸。”

一张纸?

盛钰吉满头雾水,但是顾不上看,询问道:“你们不能再找找他的家人吗?虽然我跟他是朋友,可其实接触的时间也不长,怎么能接受他的遗产?”

工作人员看她的眼神有些钦佩,“好吧,我们会继续找,这些东西就当做你帮他保管一段时间,等找到家人了再还回去。”

“行,谢谢你们。”盛钰吉看了看别墅,“他的……尸体呢?”

“已经送去火化了,镇上会帮他选好墓地下葬,你有意向的话也可以帮忙。”

在四哥没回来之前,盛钰吉想象过自己老去或死去的情形,应该就是吴城这个样子。

对于吴城她感同身受,加上并没有其他重要的事可做,就出资出力帮忙给他办了葬礼下葬。

忙完那些事已经是三天后,大家都忙着拜访亲戚,盛钰吉则跟盛如初坐在小木屋的沙发上,拆开了信封。

里面有一张房产证明、一些钱,还有街道办人员说得一张纸。

她对这张纸好奇得紧,将其他东西放在一边,打开查看。

纸只是随手撕下来的,没有什么特别,上面用遒劲有力的字迹写着一首诗——《胡姬年十五》。

虹梁照晓日,渌水泛香莲。

如何十五少,含笑酒垆前。

花将面自许,人共影相怜。

回头堪百万,价重为时年。

公元287年,顾野挥笔泼墨,写下这首五言诗,记录了他与胡姬的初次相遇。

公元2082年,吴城在空荡荡的别墅里独自跨年,用苍老的手抄了这首诗。

盛钰吉逐字逐句地念完,眼眶通红,忽然间明白他的身份。

盛如初担忧地看着她,“你怎么了?”

“我好像……欠了一个人。”

“谁?”

她摇摇头没说话,靠在他怀里,手指捏着那张皱巴巴的纸。

她永远还不清了。

六十年后。

盛钰吉和盛如初在欧洲旅游时,接到华城打来的电话,通知他们沈明渊的生命已近尾声,请尽快赶回去见他最后一面。

两人立刻放弃安排好的行程,乘坐专机回国。

如今全球大部分的医疗行业都被盛世集团掌控,飞速发展的医疗水平使人类寿命延长到一百三十岁。癌症也得到攻克,只要定期体检早期就可以检查出来,直接替换健康的人造器官,甚至可以更换血液和皮肤。

沈明渊因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在七十多岁的时候得了肺癌。盛钰吉得知后让李泽为他准备手术,但他说什么也不同意,一直拖到现在九十多岁,恶化成晚期,无药可治。

他的固执让很多人都不理解,毕竟他早已成了餐饮行业大亨,有大好的人生等着享受,为什么轻易放弃?

盛钰吉心中其实隐约猜到了他不肯做手术的原因,没有戳穿,只希望他走的时候自己可以陪在他身边,握着他的手。

他们认识了七十年,相当于从前人的一生,这是多么漫长的时间啊。

两人很快抵达医院,走进病房时护士在给沈明渊喂水喝,他的皮肤已经松弛,堆积出许多沟壑,身体也佝偻了,但是从气质仍然能看出年轻时的英俊与魄力。

看着走进来的年轻俊美的两个人,他哈哈大笑起来,被水呛到,转为疯狂咳嗽。

护士连忙给他拍背,盛钰吉接过她的工作示意她出去,盛如初也一并出去了,把空间留给他们两个。

沈明渊缓过了气,虚弱地说:“我最害怕的情况终于还是发生了……”

她依然年轻美丽,而他垂垂老矣。

盛钰吉道:“谁让你不接受手术呢?换套内脏做个拉皮,你也可以保持年轻。”

“你知道我想要的不只是年轻。”

盛钰吉沉默。

两人见面很难得,沈明渊也不希望在生命的尽头还跟她吵,自己转移了话题。

“唐霖那小子前两天来看过我。”

“他都八十了,别老叫他那小子。”

“他去年才在电影里演小年轻,为什么不可以叫?”

沈明渊一激动又咳嗽起来。

盛钰吉很无奈地给他拍背,“好吧好吧,只要你开心,叫他什么都行……他来找你做什么?”

“想见你啊,但我偏不让他见。”

“你个坏老头。”盛钰吉用手指戳戳他。

两人之间如故友般和谐的氛围让沈明渊感觉舒服了很多,连同衰竭脏器与插在身上的管子带来的痛苦也消减不少。

他已经虚弱到坐都没办法坐,但依旧靠在床头与她闲聊。

“欢欢怎么不在你身边?”盛钰吉问。

“前段时间一直在的,我不想让她来,叫她回去了。”

“为什么?她应该舍不得吧。”

“她总是哭,烦人得很。”

沈明渊语气看似嫌弃,实则暗藏关心。

盛钰吉知道他从来都是嘴硬心软,此时心里恐怕已经开始不舍,表面上却还要装作无所谓。

她没有执着于这个话题,拿出自己去旅游时拍的照片,一张张翻给他看。

沈明渊住了好几年的院,也好几年都没踏出过医院大门,看着那些遥远的美景,心情说不出的复杂。

“还记得当年你跟我认识不久,送过我一箱冬天的衣服吗?那时我曾幻想过,等将来有了钱,要带你看遍世界上所有的风景……”

他沉浸在回忆里,没说几句就剧烈咳嗽起来。

盛钰吉照旧给他拍背,但拍着拍着就发现雪白的被子上竟然染上了一抹鲜红。

这让她方寸大乱,赶紧喊医生过来。

医生检查后发现情况又开始恶化,将其推进手术室里开始手术。

盛钰吉忐忑不安地等在手术室外面,盛如初在旁边陪着她。这副画面让她想起多年前四哥出车祸抢救时的情形,那时她也是守在外面的人,只是病人与身边的陪伴者换了。

她是幸运的,无论经历多大的困难都有人在身边陪伴。

她又是不幸的,富可敌国,长生不老,却依旧只能看着喜爱的人从身边一个个离去。

沈明渊是第一个,接下来呢?宋欢欢、李泽、高胜、唐霖林行……他们都将离去。

或许以后她会认识新的朋友,但最终依然会离开她。

一想到这些,她就不仅仅是担忧,更加害怕面对未来。

盛如初感受到她的恐惧,紧紧握住她的手。

“我准备了一份药。”

“药?”

“将来如果你走了,我就服下那份药,跟你一起走。如果我先死掉,那你就……”

“我也服下那份药,跟你一起走。”盛钰吉抬起头,清澈的目光坚定不移。

盛如初道:“如果你想留下来,我不介意在那边等一等你。”

“不,我就要跟你一起走。”

盛钰吉搂住他的腰,怦怦乱跳的心脏总算踏实下来。

一个多小时后,医生走出来,说沈明渊想见她。

盛钰吉进门时听到医生轻声道:“想说的都说了吧。”

现在不说,以后再也没机会。

她按压下心中的那抹酸楚,努力扬起笑容,走到病床边。

“嘿,老头,蛮厉害的,又撑过来了。”

“哈哈……”

沈明渊眯着眼睛笑,边笑边咳嗽,嗓音犹如拉一个破风箱,听得人心疼。

“厉害吧,我可不会那么容易认输。”

“你走了之后餐厅怎么办呢?那么大的产业,你又一直不肯结婚,子女都没有。”

“你不是早就教我办法了吗?”

“嗯?”

“捐了吧,我不算什么好人,临死前造福一下社会,也算是有善终。”

“你倒是善终了,我得亲自送你走,跟你女儿似的。”

“让你不老,这是对你的惩罚。”

“好吧。”盛钰吉趴在床边看着他,想把他的模样永远记在心底,“老头,这辈子后悔吗?”

“不后悔。”

“你更喜欢当警察还是餐饮大亨?”

“啊,那我得仔细想想……”

沈明渊慢慢合拢眼睛,呼吸也从急促变为虚弱,最后一片寂静。

医生走过来,试了试他的鼻息和脉搏,扯高白布盖住他的脸。

盛钰吉退后三步,站在盛如初的身边,在他的陪同下看着他们将担架车推去太平间。

平静、祥和。

普普通通却又奇妙的一生。

盛钰吉准备亲自筹备他的葬礼,因此还需要在华城市住几天。沈明渊的尸体被送走后,他们也打算离开医院,出发为他购买墓地。

在私人医院豪华空旷的大堂里,他们撞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顾云廷。

早在三十多岁时顾云廷就表现出对长生不老的强烈**,尽管没有从她这里得到秘诀,但是每当医疗水平进步取得某项突破时,他总是第一个尝试的。

如今的他也九十多岁了,外貌却只有五六十,头发花白,穿着万年不变的黑色西服,永远一副野心勃勃的模样,好似世间没有他拿不到手的东西。

云端集团仍在发展,尽管比不上盛世,但是也鼎鼎有名。科技的进步给了他们更广阔的空间,据说已经涉及太空产业。

二人看见彼此,都有些惊讶。当顾云廷的视线移到盛如初身上时,更是化为一抹讥嘲。

“这真是我见过的最愚蠢的事。”

牺牲自己,成全别人,这就是所谓的伟大的爱情么?

盛钰吉紧盯着他,“你知道当年发生的事,对吧?”

“是啊。”

“告诉我。”

顾云廷冷笑,“凭什么?我承诺过不能告诉任何人,尤其是你。”

他围着她转了一圈,目光始终在打量她年轻的身躯。

“真是奇妙,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这副模样……不过有得必有失,既然你永葆青春长生不老,那我就让你一辈子在迷茫中度过,永远不知道答案。”

他抬手放在她的肩上,盛如初将其一掌拍开,把盛钰吉拉进自己怀里。

顾云廷捂着自己发麻的手,很想继续奚落他们几句,但是一张开嘴,就无法自控地说出了真心话。

“他真的很蠢。”

“我还有见到他的机会吗?”

“你难道愿意见他?”

盛钰吉顿时语塞,难以回答。

“这就对了,如果你不想见,有没有机会都一样。如果你想见,或许他就在冥冥之中陪伴着你。”

顾云廷停顿了一秒,意味深长地看向她身旁的盛如初。

“你说对吧?”

盛如初淡淡地微笑,没有说话。

顾云廷扯了一下嘴角,最后看了盛钰吉一眼,绕过他们向电梯走去,高档皮鞋在光滑的地面上敲击出冰冷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这里就结束啦,过完年应该会更新一点番外,讲一讲吉吉之后的生活,以及四哥和顾野之间发生的事。

感谢一路陪伴我的小可爱,祝大家新年快乐哦~~

顺便新文明天就要开始更新啦,悄悄做个广告,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百亿购买小娇妻》

以下是文案:

213是来自未来的基因战士,素质强悍无所不能,一个人的战斗力堪比一个营,唯一的缺陷是没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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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鸿尼18岁前是顶级富二代,18岁后继承遗产,轻松get全球首富之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然而纵观全球,就是找不到心仪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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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鸿尼有了人生目标——教会妻子一百零八式。

某日夜晚,顾鸿尼无奈问娇妻:“你不能认真点吗?”

娇妻收起4冷艳一笑,“男人,我认真起来你可能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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