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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千里眼,顺风耳?(1 / 1)

丁磊百思不得其解。

他不明白。

陆丰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他与王三水老婆有一腿的事情。

除了他自己以及王三水的老婆之外,没人知道!

每一次偷情时。

他也格外谨慎,时刻注意着周边的风吹草动,哪怕是进入宾馆时,也会仔仔细细的检查,是否安装了偷拍设备。

所有的事情,他都做得面面俱到。

断定没有留下任何纰漏与马脚。

因为他很清楚。

如果这件事情被王三水给知道了,那他即便是对方情同手足的兄弟,也绝对要吃不了兜着走。

想着想着。

丁磊抬头看着对面的陆丰。

眼神当中的轻视与不屑,早已消失不见。

取而代之的却是。

难以掩饰的忌惮之色。

心想。

姓陆的这个家伙,还真不简单。

原以为对方只是个小兽医,傍上了胡金虎之后,才得以鸡犬升天,平步青云。

没成想。

对方的个人能力竟会如此可怕,居然能够知道,自己一些比较要命的秘密。

难道,这个家伙。

好久之前就开始布局了?

偷摸的安排私家侦探,调查自己的日常起居。

不然。

他又是从哪里得到这些消息的?

而且。

还如此准确无误……

丁磊深吸了一口气,后背忍不住一片冰凉。

他怕了。

以前被人用刀子架在脖子上,都没有过这样的恐惧。

如今。

却在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身上,宛如实质的感觉到了!

原因很简单。

对方对自己了如指掌。

而自己对他。

却好像一知半解,有点儿看不透。

蓦然。

一个邪恶的念头,从丁磊的心里冒了出来。

不行!

这个家伙必须死。

绝不能留他的活口!

不然。

不仅老板有危险,自己恐怕也劫数难逃。

一念至此。

丁磊瞬间动了杀心,表面装作若无其事,心中却已经开始了盘算。

怎么杀他呢?

如果只是个普通人,那自己突然暴起,直接冲过去,就可以打爆他的脑袋。

可是这家伙,拳脚功夫不弱,很难将其迅速解决。

万一没干掉他。

还让他给跑了,那自己必定会性命危矣!

要解决掉他,必须悄无声息,抑或者不给他反应的机会,将其一击毙命。

有了!

可以用枪啊。

酒柜上面藏了一把制式手枪,弹夹里有八发子弹。

只要把枪拿到手。

近距离之下,对他进行射击!

那这个家伙即便有三头六臂,也必死无疑了。

丁磊目光一闪,转头朝着酒柜的方向望了一眼。

随后。

又立马回首,继续望着对面的陆丰。

心中暗忖。

陆丰啊陆丰。

老子本不想杀你,可谁让你自作聪明,居然把我的秘密都给抖落了出来。

既然如此。

那我也只好让你带走的秘密,下地狱吧!

陆丰发现了丁磊看酒柜的动作,当即说道:“丁二当家,这白开水确实没什么滋味,你去拿瓶红酒吧,咱们两个好好痛饮一场,不醉不休。”

丁磊正想着,该找什么理由起身去酒柜那边?

谁知。

自己刚想睡觉,对方居然体贴入微的把枕头给送过来了。

这助攻。

简直送得天衣无缝!

见状。

丁磊心中忍不住放声大笑。

陆丰。

不仅是我想让你死,而是你自己也把自己往绝路上逼!

停顿了几秒。

丁磊不动声色的站了起来,朝着酒柜走去了。

当他走到酒柜前。

就找准了藏枪的位置,伸手去摸。

原以为。

可以轻而易举就拿到手枪,然而当手放上去,却什么东西都没摸到。

奇怪了。

难道不是放在这个槽里?

丁磊又转移目标,往旁边摸了摸。

却依旧没有!

摸了好几个槽,无一不是空空如也。

这下。

他不禁大吃一惊。

心中狂喊。

不可能的呀。

我明明是放在这里了,为什么不见了呢?

接着。

他干脆也不伪装了,对着酒柜四处翻找了起来。

上面一排找了个遍。

中间一排,也没放过。

最后。

连下面一排,都展开了扫荡。

丁磊越找越心惊,额头都冒出了冷汗。

他集中注意力。

拼命回想。

自己到底把那把枪藏在哪里了?!

见丁磊站在酒柜前发呆。

陆丰开始进行催促了。

“丁二当家,不必如此郑重其事,我这个人不挑口的,你拿什么我就喝什么。”

没办法。

为了不引起陆丰的警觉,丁磊只能随便拿着一杯红酒,回到了原先的座位上。

此刻的丁磊。

那表情就像吃了粑粑一样,难看的一逼。

他觉得。

那把枪肯定是被别人给拿了。

至于是谁拿的。

暂时还不清楚。

可能是打扫卫生的佣人,也有可能是自己某些不干不净的女人。

不过,转念一想。

又觉得不太可能!

因为那把手枪,藏得那么隐蔽。

如果不是知道它准确的位置,特意去翻找,很难把它给找出来。

陆丰呵呵一笑的说道:“丁二当家,想什么呢,喝你一瓶红酒,不至于这么小气吧。”

丁磊极力让自己神色如常,他用开瓶器打开了红酒,开始为陆丰倒酒。

在倒的过程中。

陆丰漫不经心的开口了:“丁二当家,你知道在龙国私存枪支是什么罪?”

丁磊倒酒的手猛地一抖,当即抬头望向了陆丰。

陆丰没有去迎视他的目光,而是自顾自的说道:“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话一出。

丁磊当场目瞪口呆,表情僵硬。

并且,吞吞吐吐的说道:“你,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啊?”

陆丰从兜里拿出了一个东西,在丁磊面前晃了晃。

当丁磊看清陆丰手里的那个东西,只觉一阵头皮发麻,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因为。

陆丰手里拿着的东西,正是自己消失的手枪!

一刹那。

丁磊猛然瞪大了眼睛,眼神当中满是震惊之色。

陆丰却不紧不慢的说道。

“54制式手枪,发射的51式7.62毫米钢芯弹头,最大飞行距离1630米,初速高达420米每秒。”

“在25米距离上能射穿3毫米厚的钢板,有效受击距离为五十米,属于大威力军用手枪,所以俗称大黑星,要害部位被击中,一二枪就足以毙命。”

说到这。

他还有模有样的打开保险,只听“咔嚓”一声,便干净利落的压弹上膛了。

然后。

调整枪口,对准了对面的丁磊。

这一瞬间。

丁磊可以说是吓得魂飞魄散,脸色苍白。biqubu.

他不仅是被枪给吓到了。

更是被陆丰“神出鬼没”的操作给吓到了!

他感觉自己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了秘密。

哪怕还穿件衣服,却像扒了个干净,赤身裸体的坐在陆丰的面前。

难怪,对方主动让自己去拿酒。

搞了半天。

并不是他弄巧成拙的无心之举。

而是故意为之。

他就是想让自己去找枪!

当找不到时,再把这把枪拿出来吓唬自己!

好深沉的城府。

好卑劣的手段。

……

丁磊彻彻底底的不敢轻举妄动了。

心中那丁点大的恐惧,已经形成燎原之势,一发不可收拾。

他不知道。

陆丰到底知道自己多少秘密?

所以。

他不敢再赌了,更不想赌了。

陆丰云淡风轻的笑道:“丁二当家,你真不够意思,我把你当朋友对待,你却准备喂我吃“花生米”,还好我早有准备,不然,这个时候,恐怕脑袋早就被你打开花了。”

闻言。

丁磊眼皮狠狠的跳动了几下,他压低声音问道:“你怎么知道我藏了一把手枪在酒柜里?”

陆丰指着自己的眼睛与耳朵,故作高深的说道:“因为我会千里眼与顺风耳,天下之事,我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你那点小伎俩,我早就看透了。”

丁磊嘴角也开始抽搐了。

心中大骂!

狗屁千里眼,顺风耳。

老子能信你的鬼话?

要么是安排了私家侦探。

要么就是在我身边装了监听器,针孔摄像头之类的玩意。

登时。

丁磊愈发觉得奇怪了。

虽然他的反侦察技术,算不上登峰造极,但还不至于,会被人跟踪,偷拍监听什么的。

陆丰这个家伙。

到底是运用了什么样的手段,发现了这些秘密?

丁磊看着陆丰,与之前相比姿态低了不少。

“你到底还知道我多少东西?”

“抱歉,这个无可奉告。”

刚说完这句话,陆丰又话锋一转:“当然,你如果愿意与我合作,一起干掉王三水,那你想知道什么我都能告诉你。”

丁磊摇了摇头,坦诚布公的说道。

“陆先生,我奉劝您还是明智一点,我老板可没你想的那么简单,你虽然有办法拿捏我,但是想扳倒他,甚至杀掉他,那简直就是在痴人说梦。”

此时。

丁磊对于陆丰的态度,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不再骂骂咧咧。

或者,直呼其名。

而是改用了尊称——“陆先生”。

“王三水有这么厉害?”陆丰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丁磊点了点头,一本正经的说道:“我老板,远比你想象的还要厉害,他的势力遍布北海,门徒无数,门客如云,黑白两道都有关系,我即便愿意站在你这边,仅凭我们几个,根本就扳不到他。”

“加上胡金虎也不行?”陆丰又问了一句。

提及“胡金虎”。

丁磊眼神当中满是不屑之色。

“我承认胡金虎确实算个枭雄,不过,他可没有资格与我老板同起同坐,再说了,这个家伙命不久矣,早就被我老板吃得死死的了。”

陆丰眼睛微微一眯,低声问道:“何出此言?”

丁磊意识到自己多嘴了,连忙咳嗽了两声:“没什么,反正与我老板为敌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陆丰拿起红酒喝了一口,语气平缓的说道:“你心里想的,应该是胡金虎的老婆,都是王三水安排的棋子吧?”

丁磊直接傻眼了。

脱口而出的喊道:“你怎么知道?!”

陆丰抹了抹嘴,目光一凝的说道:“我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我不知道的秘密。”

刚才。

他还不相信陆丰有千里眼,顺风耳。

现在。

却有那么一点儿信了。

我的个乖乖。

这家伙是上帝吗?怎么什么事情都知道!

陆丰放下酒杯。

一边用食指转着手机,一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酒也喝完了,事情也聊得差不多了,走吧,丁二当家,咱们去下一站。”

丁磊一脸懵逼:“我也要去?”

“当然要去,你如果不去,那我怎么认识,王三水另外两个左膀右臂。”陆丰说道。

丁磊猛然惊醒,下意识的问道:“你说的是马健与潘怀义?”

陆丰不置可否的笑了笑。

丁磊却道:“陆先生,你不要去找他们,没用的,他们与我老板之间的关系,远比我深厚得多,所以,无论你掌握再多的信息,也无法对他们展开攻心计。”

“是么?”

陆丰笑得更大声,眼神里满是不羁与狂妄:“越是有挑战的事情我越爱做。”

说完这话。

他也不给对方拒绝的机会,撂下一句:“丁二当家,换好衣服裤子,我在楼下等你!”

话音一落。

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

某个人迹罕至的烂尾楼。

潘怀义一路骂骂咧咧,一路往楼上走去。

由于烂尾楼,并没有建设完毕,使得脚下的路乱七八糟,导致视野也乌漆抹黑。

不得不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进行照明。

来到指定的地点。

潘怀义看到前方有一个人影站在那儿,当即骂道:“丁磊,你搞什么飞机,大半夜的,把我约到这里来,有什么事情不能在电话里说清楚嘛。”

带着满腔怨气走了过去。

当那人影转过身来,潘怀义不禁大惊失色道:“老马,怎么是你呀?”

看到了潘怀义,马健同样很吃惊。

他连忙问道:“你也是丁磊约出来的?”

潘怀义点了点头:“是啊,那家伙说有个极为重要的事情要向我汇报,约我在这里见面,而且为了保密,还让我一个人只身前往。”

马健眉头一挑,颇感诧异的说道:“他在电话里头,也是这样对我说的。”

“这家伙搞什么鬼啊?”

潘怀义挠了挠头,四处张望,却并没有发现丁磊的身影:“他人呢?”

马健说道:“我也才刚来,你打个电话给他,问他在哪。”

正当潘怀义拿出手机,正要拨号时。

有脚步声正从楼上传来。

听到动静,两人抬头望去。

随后。

只见一个吞云吐雾的年轻人,叼着一根烟,闲庭漫步的走了下来。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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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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