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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难以自知(1 / 1)

结束一天忙碌的工作,回到家,吃过晚饭后,金尚和李萱去市中心的商业区逛了下,买了点换季的日用品,又回老宅子,和父母说了会话,才携着女朋友离开。

九点钟的时候,看过晚间新闻,收拾好家务,金尚和李萱窝在沙发上看书看报打发时间。

晚报上的内容也很丰富,就是不够及时。

在娱乐新闻板块,金尚看到了戴义琴准备月底发行今年第二张专辑的预告。

“高产似母猪,别人一年发一张专辑就算勤奋,戴义琴这种级别的歌星半年时间发两张,还让不让别人过了?”

凑过来看到加粗标题的李萱用叉子将切片的苹果放在嘴里,又喂了金尚一片,才笑眯眯地说到,

“这一行的头部集中度很高,可这么干,一家将市场潜力都榨干了,同行都喝西北风了。”

上一张专辑《最初的梦想》当时可是秋风扫落叶一般,将各个自诩为歌王歌后歌神歌鬼的业界同行打得溃不成军,如今三个月过去了,巅峰的余韵还未完全消退,第二张专辑已经在路上了。

一九九五年的下半年,在流行歌曲领域,戴义琴当真可以说是拔剑四顾心茫然,一帮土鸡瓦犬,压根没有还手之力。

“话说,老戴这么干,会不会影响你的单曲和专辑发售计划?”

“不会,你看小表姐的单曲《dreas》销量和计划中的几乎没什么不同,说白了,英文歌和汉语歌是在不同的赛道竞争,不存在谁打压谁的问题。就好比我喜欢吃苹果,不代表就要放弃香蕉。”

金尚如是解释着。

戴义琴发专辑,追求的就是“最大公约数”,力求吸引更多的歌迷,让销量更高,使自身人气更上一层楼。

金尚推动的全外语专辑,目标人群一目了然,中学大学英语老师,手里有钱的学生,对外语歌有特别偏好的都市白领。

至于一众路人粉,随缘。

“人气是需要积累的,小马扎乐队是个歌红人不红的团队,梅疏影的《明月几时有》很火,还上过中秋晚会,声线辨识度也还可以,所以有点人气,我和方桦就差远了。”

“你那个小乐团,主推的不就是梅疏影么?”

“对!有些歌对她来说,不适合,但交给外人又感觉亏了。”

每每说起这件事,金尚都是万分无奈。

好歌是可遇不可求的,不要觉得好词好曲就能成就一首好歌,精良的编曲和歌手的出色演绎,也是必不可少的。

正因为亲身体验过,才知道其中到底要付出多大的努力,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就好比戴义琴重金求过去的《无地自容》,真不好唱,就连《凡人歌》也是试过好几个版本,优中选优,才有现在发售后大红大紫的盛况。

上一张专辑里面的《口是心非》,已经是金尚演唱实力的巅峰了,这还是趁着年轻,嗓音中特质明显的“少年感”混杂着那股反差韵味,才造就的奇迹。因为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在可塑性上,远比梅逢春和方桦这两个小伙伴要差。

正因为业务能力需要提高,所以才得有“打怪练级”,“积累经验”的过程,现在把一大堆经典曲目拿出来自己唱,估计也很难有太好的反响。

要是辛苦一番,自己没火,被别人买了版权唱火了,那岂不是显得自己太无能了?

“那一首《执着》,估计是这几年老戴难以逾越的高峰,胜就胜在情真意切,《凡人歌》也还好,和他的风格也是比较契合的,唯有《无地自容》,练了好久,依然离我心中目最佳差了点味道。”

每个乐队的主场,就是团队的灵魂,前世的黑豹乐队巅峰期的作品,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模仿的,那么多穿越小说里面,找个差不多的歌手唱一唱,就能火,怕不是想多了。

能红,需要运气,但绝对不仅仅是运气。君不见主唱隐退后,黑豹乐队就一蹶不振了,因为失去了灵魂核心而解散的乐队,古今中外不知道有多少。

“你跟老戴说过吗?”

“怎么没说?咱们之间的交情,不至于这点小事都要藏着掖着,只是,他没同意……”

“那你不劝一劝?”

“他也是个有艺术追求的歌手。当时他的原话是这样的……”

清了清嗓子,顿了顿之后,金尚模仿戴义琴的态度说道:

“我也知道自己似乎差了点什么,和真正的摇滚天才相比,差了点精神内核,但是,翻过年我就三十四了,现在不拼一拼,将来就更唱不了了。要是早十年,我也不必这么坚持。”

确实,摇滚不是年轻人的专属,但唱好摇滚,无疑年轻人有更大的优势。如果戴义琴走主打流行、民谣或者柔摇滚风,保养得好,估计能唱到五十岁,六十岁都有可能,可是,如《无地自容》这种重金属硬核摇滚唱多了,不到四十岁嗓子就要半残了。

“年岁不饶人,老戴到底是三十多的人了,有点想法也正常。我现在的实力,勉强吼几句‘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相遇相识相互琢磨’,其实也可以,但容易贻笑大方。更何况,我现在不想走那条路。”

连番解释和自我剖析,让李萱也明白了男朋友的想法:

“业余歌手,可以在艺术成就上稍微懈怠一点,不像戴义琴那么急切。更何况,你还年轻,做一个游走于时尚流行的边缘人,可进可退,更加自如。”

“算是吧。”

“我看呐,你还是太重感情,口口声声说一切以利益为先,其实也很冲动,说是兼顾好处与人情,到底还是太心软了。老戴那边算是互惠互利,但是,不过分的要求,基本都答应了,还给他们提供方便。今夕音乐的后台密匙都给了一份,可以方便挑选曲库作品。”

“卖歌嘛,不寒碜。卖谁不是卖,自己人还能落几个人情。明年我让他以优惠价代言水星手机,想必能拿个优惠套餐。”

“那你的小表姐和方桦呢?帮她们,似乎没什么大好处。”

“但也没怎么亏。长远来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派上用场了。”

“反正都是你的兴趣爱好,自己的东西,随便折腾呗。”

金尚无奈地摊了摊手,将报纸翻得哗啦啦作响。

李萱对金尚近期的所作所为,太大方,不遗余力地帮助身边人其实是有点小意见的。短时间来看,收获和付出似乎不成正比,长远来看,肯定不亏,但明明可以不这么麻烦,这么辛苦,太过在意他人的发展,反而显得有点吃亏。

“放心,我心里有数。”

总不好明言,自己是有“金手指”的穿越者,养着“金扫帚”,才能回馈以更多的力量,护佑家宅,生意兴隆,诛邪不侵。

相比起短期的金钱收益,金尚更在乎的,是培养更多得力的羽翼,集众人之力,直接或者间接影响更加广阔的领域。

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今夕商城的第一轮融资完成之后,金尚越发感觉到随身携带的“金扫帚”,如同一个不断散发着能量,梳理着身边诸多事务层次的篦子,将一个个会造成不好影响的事物筛选出来,主动或者被动交给金尚处置,消解后化作反馈的金芒吸收,让庇护之力越发强盛,甚至渐渐蔓延到亲近的人身上。

无怪乎老黄家的先祖们,将这股力量视作天命,气运或者类似的东西。本质上,肯定不是,金尚可以确定,这其实是类似团队力量的非量化显示,他能够让金尚比较直观地看到,自己的战略决策,到底是“得”还是“失”。当然,“金手指”建议的,未必是金尚最满意的,甚至有时候自己的所作所为,在“金扫帚”看来,并不是好事,但不代表那是主人希冀的。

比如,在挑选终身伴侣上,从“金扫帚”反馈得来的信息那看,李萱可称上等,但绝非最佳。这个以情理为基础发展起来的“金手指”,居然不止一次建议金尚和魏双萍搞好关系,事实上认定选她为妻,对自己的事业更好。

但是,金尚怎么就这么听它的?

如今,金尚也是发现了,“金扫帚”的箴言是“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践行的道路,是修齐治平,但并不是以金尚本人的意志为第一要务,而是以“家”、“公司”和“事业”的兴旺发达为先,换句话说,如果“金手指”觉得需要金尚做出适当的“牺牲”,能换取更大的收获,也会毫不犹豫地给出倾向和判断。

绝大部分时候,“金手指”的判断是极为准确的,但是,也有不合心意的时候。

金尚本人的宗旨一向是以我为主,“金手指”再厉害,也只是个辅助工具,绝对不能听之任之,甚至变相成为“金手指”操纵的奴隶。

难怪老黄家代代有“金手指”护佑,也不是没遇到过波折。

说白了,个人和集体,偶尔利益并非完全一致,“金扫帚”在客观上,为金尚选了一条最轻松的路,但是,却不怎么考虑金尚愿不愿走。

漫不经心地翻看报纸的时候,李萱伸出胳膊肘,捅了捅金尚的腰肢。

“怎么,说了你几句,还不乐意了?”

“哪有的事?我可不是这么容易胡思乱想的人。不如说,还有点愚钝。”

“你呀,就是有时候容易意气用事,相处得来的人,就不好意思拒绝说‘不’……”

“瞎说,我可是孤僻不通情理到宁愿放弃部分社交的人,怎么可能不够理智,不够冷静?”

“朋友少,才更加珍惜啊。正因为重感情,才倔强到和母亲闹了十多年的别扭。你要承认,旁观者,看得最清楚。”

闻言的金尚沉默了一会,这次倒没有嘴硬,不置可否地回应道:

“也许吧。我喜欢谋定而后动,平日思虑过甚,但也难保心性完全理智,偶尔随心所欲也是可以理解的。”

“没说你不能肆意一下。就是……”

李萱略一思索,还是老老实实说道,

“我更加喜欢那个在校园里张扬自信,即便同伴不甚认同,粉丝也没几个,既然勇敢地操着半生不熟的吉他,用稚嫩的唱腔放声高歌的少年。现在的你,说是成熟稳重,倒是有一股老气横秋的感觉。咱们这么年轻,其实不用瞻前顾后。”

“肩上的担子重了啊,花钱做一点自己喜欢的事,都困难重重。”

以前可以毫无顾忌地带着李萱穿街过巷,下馆子撸串,没啥负担。现在,数百个员工的生计和前程掌握在手里,未来更是有成千上万家庭的命运和今夕文化的发展息息相关。

“多信任一点麾下的员工吧。现在确实不行,达不到要求,但是,谁也不是生来就会的,不给机会锻炼,哪有提升的可能?老板大包大揽地当保姆,也太辛苦了。”

“我以为自己已经很克制了,原来你还是觉得有点独啊。”

金尚苦笑了两声,接受了意见,再探了探“金手指”的反应,没什么不好的预示,正向反馈也很微弱。

『吉凶祸福,算是中吉吧,挺微妙的。』

就在李萱和金尚兴致勃勃地读着报纸,时不时品鉴一下,偶尔也争论一番,比拼高下的时候,梅杏红关掉了信息聊天的群组,将工作室那边的工作意见处理完毕后,才扶着有些显怀的腰肢,起身去阳台透一透气。

正巧,修剪完庭院的管家老边,正在用刀具锤子做着木匠活。

“边叔,你这是?”

“少夫人,我在给黄耳和金标做木屋。打扰到您了?”

“那倒没有。那两个小东西,又调皮,碰坏了什么东西?”

“不是这样,就是看它们越长越大,也需要一个居所,不能随便糊弄。”

黄耳和金标,就是二姑父家送过来的两只牧羊犬,两个多月大,已经不复幼犬的软萌,有几分聪慧劲了。就是精力很旺盛,时不时打闹,弄坏家具,将院子搅乱什么的。

“买一个不就好了么?”

老边笑了笑:

“有时间,自己做,也好。再说了,两个小家伙也很开心的样子。”

“是嘛。”

梅杏红也没有深究。

金家父子对养狗没什么心得,金尚不在家,金时也比较忙,一直都是老边在照顾,梅杏红也时常牵出去遛一遛。

两只小狗长大之后,渐渐有点拉不住了,好在黄耳和金标似乎知道女主人有身孕,极少在她身边调皮,出去遛弯也不添麻烦。

一个人在家,烦闷的时候,梅杏红也逗弄两条小狗,打发一下一时间。

“天气凉了,也不知道老夫人什么时候回来。”

老边笑着回应道:

“要是知道少夫人回来,少爷事业兴旺,老夫人肯定会很高兴。我估计,也快了。”

上次来信,冼桂珍说九月份到家,这个月都过了一大半,也没个影子。不过,也应该不会太迟,老人家也知道,自己不年轻了,天气凉了,一个人在外面跑,出了什么事,不好处理。

主仆两人说了会话,稍微有点乏的梅杏红准备回屋休息。

明天早上有助手上门送稿件,还有责任编辑来谈连载的事,有了今夕聊天提供的一系列远程辅助功能,在家里,梅杏红也能处理大部分漫画创作的琐事了。

『阿尚,当真是押中了宝,互联网不简单,大有可为。』

就连梅杏红这等以前对这方面一窍不通的人,实际体验过之后,也尝到了甜头。

现在还只是开始,待越来越多的人被其吸引,那将是多么大的市场?

一想到做了这么一番大事的人,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梅杏红觉得自豪的同时,又有点担心。

越是赚钱的生意,是非越多,梅杏红希望丈夫和儿子有出息,可太厉害,又觉得有点不真实,甚至是患得患失,生怕哪天遭遇了倾覆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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